1、必須在切割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前,應確保外荷載均已被卸掉、移走或卸載,同時,保證需要拆除切割的結構已被固定、或被支撐牢靠,符合方案要求后,方可進行靜力切割拆除作業。
2、混凝土拆除過程中必須考慮結構的穩定性及安全性,混凝土結構切割施工前,梁板底等部位應采取臨時支撐措施,周邊需要保留的關鍵部位需對原結構進行加固處理,待加固構件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進行后續鋼筋混凝土切割作業。
3、在切割拆除過程中如發現下列情況,施工單位應立刻通知相關部門領導、設計師、或管理人員,待設計師確認安全后,方可繼續施工:
(1) 需要保留的現有結構變形; (2) 現有結構鋼筋銹跡明顯已經達不到維持結構的強度; (3) 現有鋼筋混凝土結構出現裂縫;
4、若圖紙中要求原配鋼筋要保留時,在拆除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查明其位置,并采取妥善措施對其進行保護。
5、拆除原則:自上而下,按順序逐層逐跨進行拆除,盡量杜絕立體交叉作業,無法避免立體交叉作業時、下層作業人員必須做好防水防砸防觸電等措施,拆除作業按照建筑施工的逆順序進行。
6、涉及高空作業或超高空作業,當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,對較大尺寸的鋼筋混凝土構件或沉重的材料,必須采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。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,分類堆放在指定場所,嚴禁向下拋擲,杜絕高空墜物或人員高空墜落等危險發生。
7、進行鋼筋混凝土樓板切割拆除作業時,樓板上嚴禁有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,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,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,或有效的臨時支撐, 人工拆除的注意事項: 當采用手動工具進行人工拆除時,作業人員應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,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。拆除施工應分段進行,盡量避免垂直交叉作業。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。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,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。樓板上嚴禁多人聚集或堆放物料。拆除建筑的欄桿、樓梯、樓板等構件,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,不得先行拆除。建筑的承重梁、柱,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,再進行拆除。拆除橫梁時,應確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時,方可切斷兩端的鋼筋,逐端緩慢放下。拆除柱子時,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、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,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。拆除管道及容器時,必須查清殘留物的種類、化學性質,采取相應措施后,方可進行拆除施工。樓層內的施工垃圾,應采用封閉的垃圾袋運下,不得向下拋擲。